活動策劃場館在會議展覽經營服務活動中所取得的合法收入或利潤屬于活動策劃的直接經濟效益。主要包括:參展參會(自辦展會)、入場券收入、會議和展覽場地出租費、攤位出租費、展臺出租費、展具出租費、會議展覽設計費、會場氣氛布置費、特裝制作加工費、勞務活動策劃宣傳費以及活動策劃場館的各種配套服務項目的收費等有與其他單位合作的服務項目如金融、郵電通信、父通運輸、旅游服務等活動策劃場館本身有收益的,也應計算為場館的直接經濟效益??己伺c追求活動策劃活動的直接經濟效益對實現活動策劃的目標、促進活動策劃業的發展推動社會的進步都具有重要意義。
提高活動策劃的直接經濟效益可以強活動策劃場館的活力,使它有可能改善活動策劃服務設施擴大服務范圍,提高服務質量從而提高活動策劃的社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