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信息公開實施方案
發布日期:2016-03-16 發布員:濟南慶典公司
篇一:醫院信息公開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衛生部關于全面推行醫院院務公開的指導意見》,進一步增強我院醫療服務工作透明度,讓患者和群眾享有醫療知情權和監督權,向社會全面推行院務公開,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院務公開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1、推行院務公開的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衛生工作方針、政策為指導,落實科學發展觀,本著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把“以病人為中心”宗旨落到實處,圍繞群眾關注的熱點,以真實、公正、廉潔、敬業為基本要求,把群眾最關心、最敏感的院務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對醫療服務的監督,進一步密切醫患關系,使醫院的各項工作更加貼近百姓、貼近社會,提高我院的社會承諾水平和信譽程度,促進醫院快速發展。
2、推行院務公開的基本原則。(1)依法公開。院務公開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衛生行政部門的有關政策與規定進行。(2)真實公開。院務公開的內容真實可信、實事求是、辦事結果公平公正。(3)注重實效。院務公開從醫院的實際情況出發,突出重點,講求實效,不走過場,不搞形式主義,實實在在地開展各項工作。(4)有利監督。院務公開要面向患者、面向群眾、面向社會,尊重患者的合法權益,方便患者就醫,讓患者與社會、職工對醫院的工作全面地進行監督。(5)保密審核。凡涉及國家法律法規和政府機關規定限制和禁止發布的信息,不得公開。凡涉及醫院發展的核心機密、或需階段性保密的事項,由承辦科室報請院領導審核同意后,不予公開。凡不能確定是否應公開的內容,由承辦科室同院辦公室會商,報院領導審核批準后決定是否公開。(6)適時調整。醫院將根據上級規定和醫院工作的實際,不定期的對院務公開內容和形式進行適度調整,以確保公開的信息真實有效和完整。
二、向患者和社會院務公開的主要內容
1、各類上崗醫療衛生技術人員的姓名、科室、職務、職稱情況(標記在上崗佩戴的胸卡上);
2、入院須知及其他醫療服務管理制度等;
3、醫療服務項目名稱、價格和藥品名稱、價格;
4、住院費用清單,出院時提供住院費用明細單;
5、醫療服務承諾,如病人選醫生的信息、便民服務措施等;
6、醫院應向患者提供的39種知情告知事項(詳見《病歷書寫基本規范》);
7、醫療糾紛處理的程序規定,公安部、衛生部關于維護醫療機構正常秩序的通告;
8、醫德醫風建設相關規定及“醫務人員行為規范及處罰標準”;
9、其他應向社會公開的事項。
三、向職工院務公開的主要內容
1、醫院的重大決策;
2、重要人事任免;
3、重大項目設備的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情況;
4、年度財務預、決算主要情況;
5、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和重點監控的藥品使用情況;
6、職工獎金、福利的分配和發放。
四、院務公開的形式
1、院務公開的文件在院內公示;
2、媒體公示;
3、病友告知書;
4、公示欄;
5、職工代表大會和工會會員代表大會;
6、電子網絡公示;
7、醫患溝通座談會;
8、行風監督員座談會
9、走訪;
10、其他形式。
四、院務公開的組織領導
1、醫院切實加強對院務公開的組織領導,成立醫院院務公開領導小組,由院長段華汛任組長,副院長胡思榮任副組長,其他院領導、黨辦、院辦、醫務處、門診部、外事部、群工部、財務科、審計科負責負責人為成員,黨辦負責院務公開日常協調工作。
2、醫院把院務公開作為醫院整體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將院務公開納入醫院管理和糾風監察工作的重要內容,制定院務公開的實施方案和考評制度,定期檢查、定期考核,將院務公開的具體要求分解落實到各科室,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將院務公開結果和成效作為評價醫院工作的重要內容。
3、實行院務公開責任制。院務公開由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醫院各科室按各自工作職責,具體實施并落實院務公開的有關內容和事項,各科室負責人對本科室的院務公開工作負主要責任。
4、加強對醫務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主人翁意識的培養,開展“假如我是病人”、“假如我是病人家屬”、“假如我在診療中遇到困難”、“我將如何當家作主”等方面的換位思考,培養和激發醫務人員對病人的關愛和感情。培養和激發廣大職工參與醫院管理,推動醫院快速發展的熱情和動力。
5、積極開展衛生進社區活動,組織醫務人員到社區進行醫療服務,開展與患者心連心活動,使醫務人員親身了解群眾醫療困難,增強醫務人員與群眾的情感交流。了解和掌握廣大群眾對醫療服務的需求。
五、院務公開的監督
1、各科室的負責人對本科室的院務公開工作要真抓實干,醫院分管院務公開工作的領導要進行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及時總結,使院務公開逐步規范和完善,取得滿意的效果。
2、醫院院務公開領導小組的成員對醫院院務公開工作的開展情況要進行明查暗訪,檢查各項承諾和規定是否落到實處,以便有針對性地進行改進和完善。
3、經常性地組織醫院的患者、患者家屬和群眾召開座談會,及時聽取各方面對院務公開的反映、意見、建議。
4、醫院設立院務公開的意見箱和舉報電話。對違反院務公開制度的投訴和舉報,一經查實,要及時作出答復、處理,并視情節嚴重對責任科室和相關人員給予批評教育和進行處罰。
篇二:醫院信息公開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醫療衛生服務單位信息公開管理辦法(施行)》(衛生部令第75號),依法做好信息公開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信息,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組織領導機構
成立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信息公開工作。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 張永利 院長
副組長:成軍 副院長
張建利 副書記
張巖 工會主席
成 員:
王蕾 院辦公室
陳明蓮 宣傳中心
趙香梅 醫務處
李春梅 護理部
王桂爽 醫保辦
吳玉榮 物價辦
張淳 器械科
田建華 工會
呂英偉 信息中心
梁衛真 紀檢監察
信息公開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院辦公室辦公。
二、工作職責
(一)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1、成軍副院長主要負責信息公開日常工作和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
2、張建利副書記主要負責信息公開監督考評工作;
3、張巖主席主要負責院務公開工作;
(二)信息公開辦公室工作職責
1、承辦信息公開事宜;
2、組織公開的信息的維護和更新;
3、組織編制信息公開指南和信息公開目錄;
4、對擬公開的信息進行保密審查;
5、與信息公開有關的其他職責。
(三)各處室工作職責
各處室要按照“誰制作、誰公開,誰公開、誰審查,誰審查、誰負責,先審查、后公開”的原則,負責本處室制作和保存的信息的公開工作。
同時,下列處室還應承擔相應職責:
1、院辦公室:承擔信息公開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協調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審核申請人向提交的依申請公開申請并提出擬辦意見,負責依申請公開答復工作;負責受理當面提交給本單位的依申請公開申請;負責本單位信息公開電話咨詢工作。
2、宣傳中心:負責信息的新聞發布和相關宣傳工作,負責涉及本單位的虛假或不完整信息的澄清工作;
3、醫務處、護理部:負責組織診療人員、流程、項目、服務相關內容的信息錄入與維護。
4、物價辦:負責醫療收費項目的信息錄入與維護,依申請公開收費工作。
5、醫保辦:負責醫療保險相關內容的信息錄入與維護。
6、器械科:負責大型設備相關內容的信息錄入與維護。
7、工會:負責院務公開工作;
8、紀檢辦:負責對信息公開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9、信息中心:負責信息公開系統錄入及信息公開專欄的維護工作;
(四)信息公開聯絡員工作職責
各處室分別指定一名工作人員作為本處室信息工作聯絡員,主要職責是:
1、負責與本處室職能相關的信息的整理、提供;
2、維護和更新本處室公開的信息;
3、參與編制信息公開指南和信息公開目錄。
4、配合處室主要負責人對信息公開申請進行審核處理;
5、與信息公開有關的其他職責。
三、信息公開范圍
(一)主動公開的信息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
3、反映本單位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
(二)應當公開的信息
1、衛生行政部門核發的執業許可證;
2、衛生技術人員依法執業注冊基本情況和衛生技術人員提供醫療服務時的身份標識;
3、經衛生行政部門批準開展的診療科目、準予登記的醫療技術及醫療技術臨床應用情況;
4、經衛生行政部門批準使用的大型醫用設備名稱、從業人員資質及其使用管理情況;
5、提供的醫療服務項目、內容、流程情況;
6、提供的預約診療服務方式及門診出診醫師信息;
7、醫療服務、常用藥品和主要醫用耗材的價格及其在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的報銷比例;
8、納入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的情況,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政策和補償流程;
9、接受捐贈資助的情況和受贈受助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
10、醫療糾紛處理程序、醫療服務投訴信箱和投訴咨詢電話;
(三)應當事先告知患者或簽署知情同意書的信息
1、患者接受的重癥監護、介入診療、手術治療、血液凈化、器官移植、人工關節置換、高值(千元以上)費用項目等診療服務及其收費標準;
2、患者接受的超聲、造影、電子計算機X射線斷層掃描技術(CT)、磁共振成像(MRI)等主要輔助檢查項目及其收費標準;
3、醫保患者使用的自費比例較高的藥品和診療項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患者使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藥物目錄和診療項目之外的藥品和診療項目;
4、法律法規和臨床診療規范規定的其他知情同意事項。
(四)依申請公開的信息
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申請,屬于本單位制作和保存、未主動公開并經保密審查不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信息。
四、本機關信息公開方式及程序
(一)主動公開
1、公開方式
(1)醫院網站。在地壇醫院網頁設立信息公開專欄,供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查閱本單位主動公開的信息;
(2)新聞媒體。通過院報、《地壇之聲》、報刊、電視、廣播等媒體,及時發布相關信息;
(3)新聞發布會。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及時發布相關信息。
(4)其他方式。通過電子觸摸屏、LG電子屏幕、信息公示欄、門診咨詢臺患者可以查詢相關診療和收費信息。
2、公開程序
原則上,上級部門的公文,應確認上級部門已經公開后方能公開。信息的更新維護實行各處室負責制。各處室信息公開聯絡員負責檢查、梳理網上與本處室職能相關的信息。對需要公開、修改或過時廢止的信息應主動與信息公開辦公室聯系,由辦公室審查后,通知信息中心進行相應處理。信息中心應在收到該信息5個工作日內,按照信息屬性分別編入信息公開信息系統“信息公開目錄”或“依申請公開目錄”。
(二)依申請公開
1、公開方式
(1)受理機構
在院辦公室設立信息公開依申請受理點,依法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不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事宜。
(2)申請途徑
①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院辦公室當面提出信息公開申請。
②通過信函、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應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應注明“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2、處理程序
(1)提出申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簡稱申請人)以信函、傳真等形式提出信息公開申請,并填寫《北京地壇醫院信息公開申請表》。
(2)審核申請。信息公開辦公室依法對申請人提出的信息公開內容進行審核,并決定是否受理。申請人申請與自身相關的信息,必須當面遞交有效身份證明,并當場填寫信息公開申請表。審核的重點內容:
①申請要件是否齊備、真實;
②所需信息的內容描述是否明確;
③所獲取的信息若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應當即告知申請人獲取信息的方法和途徑。
對于內容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于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將中止受理申請程序,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3)受理申請。對決定受理的申請,可以當場答復的,應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向申請人出具受理回執,并在回執中明確答復日期。同時,填寫“信息公開申請處理單”,提出擬辦意見,將申請表和處理單送有關處室。
(4)辦理申請。有關處室應根據申請內容查找相關信息,處室負責人對相關信息進行審核并簽署意見,報分管領導審簽。原則上,辦理期限不超過10個工作日。
對申請信息的公開有異議或認為不能提供的,應注明不能提供的理由。對申請公開的信息有敏感內容的,應提出具體意見,并送院辦公室進行保密和法律審核。必要時提交分管領導審定簽發。保密審核期限為3個工作日,領導審核期限為3個工作日。
(5)答復申請人。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應自申請受理之日起,在15個工作日內將辦理結果通知申請人。如遇特殊情況,答復期限可以延長15個工作日,但應向申請人發出“延期答復告知書”。
答復信息公開申請,應根據有關處室審核意見,使用相應告知書。告知文書原則上應采用信函(掛號)方式發出(當面領取的除外)。
(6)收取費用。按照《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北京市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公開信息收費辦法(試行)>的通知》(京發改[20XX]294號)要求,辦公室在向申請人提供所需信息前,應指導申請人按本市統一標準繳納有關費用。對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領取國家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憑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有效證明,經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可免收相關費用。
五、咨詢方式
(一)電話咨詢。可通過84322073或84322009咨詢信息公開相關程序和方法。
(二)索取資料。可到門診咨詢臺索取信息公開指南,了解信息公開的有關事項。
(三)網上查詢。可從地壇醫院網政府公開專欄查詢信息公開相關內容。
七、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我院沒有按照《條例》的要求履行公開義務,可以向朝陽區衛生局舉報,還可以通過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的方式解決。
篇三:醫院信息公開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衛生部《關于全面推行醫院院務公開的指導意見》和《醫療衛生服務單位信息公開管理辦法(試行)》文件精神,根據《貴州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院務公開的實施意見》的要求,為把醫院民主決策、民主管理落到實處,更好地維護職工的民主、政治權力,進一步密切我院黨群關系和醫患關系,規范辦事程序,提高醫院工作透明度,充分發揮醫院院務信息公開對醫院員工和社會公眾的服務作用,更好地推進我院黨風、院風、行風建設,在遵醫附院黨辦發〔20XX〕31號文件的基礎上,對我院院務公開信息實施辦法作部分調整,調整后的全文如下:
一、本實施辦法所稱信息,是指醫院在提供醫療衛生服務過程中產生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次調整后實施辦法進行公開。
二、院務公開領導小組全面領導醫院院務信息公開工作,包括審定信息公開工作規劃和有關制度,研究決定信息公開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三、院務公開領導小組下設院務公開工作辦公室,協調推進信息公開工作部署,加強對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 )
院務公開工作辦公室是醫院院務信息公開工作的主要工作機構,負責組織制定醫院信息公開的規章制度、工作規則,研究制定信息公開方案及更新,確定信息公開的具體范圍、形式、程序等事宜,以及推進、指導、協調、監督醫院信息公開工作。
醫院各部門、科室依照本實施辦法的要求主動公開本部門應當公開的醫院信息,積極協助醫院院務公開工作辦公室開展相應工作。
四、醫院公開信息應當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建立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和各項工作制度。
醫院公開信息不得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和醫療安全穩定。
五、醫院應當建立健全信息發布保密審查機制,明確審查的程序和責任。公開信息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其他有關規定對擬公開的信息進行保密審查。
有關信息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根據實際情況需要審批的,應當按照規定程序履行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公開。
六、醫院各部門、科室應當及時、準確地公開有關信息。發現影響或者可能影響醫院穩定、擾亂醫療秩序的虛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應當在其職責范圍內發布準確的信息予以澄清。
七、嚴格執行院黨委《關于進一步完善黨委重大事項決策的規定》和《關于重大事項黨委決定的補充規定》文件精神,結合院務公開管理工作實際情況,對相關部門、科室的職責分工規定如下:
1、醫院工作總結、計劃和醫院行政管理工作事項等由醫院辦公室負責組織材料及執行。
2、醫院黨建工作、改革方案及實施文件等由黨辦負責組織材料及執行。
3、黨風廉政、行業作風建設等情況由紀檢監察室負責組織材料及執行。
4、經濟管理、業務收支、職工收入福利等情況由財務處負責組織材料及執行。
5、醫院重大基建、大型醫療儀器設備的招投標,大宗物資采購等情況由院辦、設備處、后勤處負責組織材料及執行。
6、醫院人事工作、領導干部民主評議、干部任免與考核等情況由組織人事處負責組織材料及執行。
7、醫療管理包括醫療及護理質控、醫療護理質量及服務動態等由醫務處、護理部分別負責組織材料及執行。
8、醫院重要藥事管理工作由藥劑科負責組織材料及執行。
9、職工繼續教育、教育經費使用和重大科研項目情況等由科研部負責組織材料及執行。
10、有關門診管理工作的情況由門診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材料及執行。
11、有關教學管理工作的情況由臨床學院負責組織材料及執行。
12、醫院綜合治理、消防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等由保衛處負責組織材料及執行。
13、醫院網站院務公開由宣傳科負責組織材料及執行;院內業務信息公開由相關職能部門組織材料,信息科負責執行。
14、醫院職工福利、困難職工補助情況等由組織人事處和工會負責組織材料及執行。
15、醫院民主管理、職工代表大會等各項民主建設情況由工會負責組織材料及執行。
16、醫院信息公開投訴電話、投訴程序,設置意見箱及反饋落實情況等由投訴處理辦公室、糾風辦負責組織材料及執行。
17、其他應公開的事項由院務公開辦公室統一組織安排協調。
八、院務公開的內容:
院務公開的內容按照衛生部、衛生廳有關規定,分為向社會公開、向患者公開、向內部職工公開三個方面。詳見附件《遵義醫學院附屬醫院院務公開目錄列表》。
九、院務公開的形式、時限和程序:
(一)院務公開根據內容、要求采取多種形式:
1、向社會公開、向患者公開的內容,可通過醫院網站、社會監督員座談會、滾動顯示屏、電子觸摸屏、電視、報刊、宣傳欄、編印發放各類就醫指南手冊資料等形式及時或定期公開。
2、向內部職工公開的內容,可通過醫院內部院務公開欄、干部會議、院情發布會、黨政工聯席會、職工座談會、全院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醫院網站、院刊、文件及簡報等及時或定期發布。
3、一些長期性、階段性的重要事項,可通過全院職工大會、干部會議、醫院網站進行公開。
4、設立“內部院務公開欄”,每季度首月10日前進行公示。部分內容(重要干部任免等)要適時、及時地在醫院網站、公開欄進行公示。
5、凡制度性規定、情況通報、日常教育等內容利用醫院網站、公示欄等進行公開。
6、干部考核結果利用年初或年終在干部會議上、院務公開欄進行通報。
7、醫療服務信息、醫療服務價格等可通過醫院網站、滾動顯示屏、信息欄、觸摸屏等形式公開。對外公開內容如發生變化要及時更新。
8、經常性的事務對內采取院務會、院辦公會、行政總值班交班會,對外采取醫患工休座談會、社會監督員座談會等形式進行公開。
(二)院務公開的時限:
政策性、制度性的內容實行長期公開,重大事項適時公開。公開時間應與公開內容相適應,做到經常性的工作定期公開,階段性的工作逐段公開,臨時性的工作隨時公開,對外公開的內容如發生變化要及時更新公開。
(三)院務公開的程序: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院務公開分為提出、審議、公開和反饋四個程序(對患者公開的除外)。
1、提出。各職能部門、科室根據院務公開實施方案中的職責分工(管理權限)規定,對本部門、科室負責公開事項提出公開的內容和時間,交院務公開辦公室統一匯總。
2、審議。院務公開辦公室審定公開內容的真實性和時效性后,提交院務公開領導小組對擬公開的內容進行審查。
3、公開。院務公開辦公室根據公開內容確定公開形式予以公開。
4、反饋。對公開的內容出現疑問并提出意見或建議的,由院務公開辦公室負責作出解釋或解答;對出現爭議的,由院務公開辦公室負責組織相關科室調解,提出解決辦法,并向當事人做出反饋。
十、院務信息公開的保密審查部門設在黨委辦公室,負責具體審查和指導醫院各部門科室的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
十一、醫院將院務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內容。考核工作可與年終考核結合進行。
十二、醫院紀委、工會負責組織對院務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檢查及考評。社會公眾、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醫院未按照本辦法履行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醫院紀委、工會或上級主管部門舉報。
十三、院務公開的組織與實施:
(一)院務公開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或修訂院務公開工作實施辦法,負責組織、指導、協調院務公開的各項工作,研究解決院務公開工作中遇到的較大問題。
(二)院務公開辦負責院務公開工作的實施以及公開內容的建檔管理和規范;公開辦主任負責審定公開的內容。
(三)各部門負責人是院務公開內容的直接責任人,負責安排收集、整理、提供公開內容的書面或電子版材料。
(四)院務公開監督考核小組負責院務公開工作的檢查、指導、監督、意見征集及信息反饋,具體工作由紀委、工會組織,分管紀委、工會的主要領導是院務公開監督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院務公開辦與監督辦要加強日常相互溝通、積極配合、共同負責。
(五)各相關職能科室要在院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安排及協調下,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一致、密切配合,將院務公開活動納入醫院工作目標管理體系、運行機制之中,使院務公開活動在內容、程序、形式上納入規范化、制度化管理軌道。
(六)對違反院務信息公開有關規定的部門科室,經院務公開領導小組和監督考核小組組織調查核實后,追究其部門科室負責人的責任。
十四、由院務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和監督考核辦公室負責將開展信息公開工作所需經費納入年度預算,為醫院信息公開工作提供經費保障。
十五、本次調整后的院務公開信息實施辦法自20XX年1月1日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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