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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師定期考核實施方案

      發布日期:2016-03-16  發布員:濟南慶典公司

      篇一:醫師定期考核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衛生部《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和《××省〈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文件精神,做好醫師定期考核工作,加強醫師執業管理, 規范醫師執業行為,提高醫師素質, 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結合我院實際, 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及職責
          
      成立醫院醫師定期考核委員會,并設立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公室。
          
      醫師考核委員會人員組成:
          
      主任:
          
      副主任:
          
      委  員:
          
      醫師考核委員會負責擬定醫師考核工作制度,對醫師定期考核工作進行檢查、指導,保證考核工作規范進行。
          
      考核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在醫務科。
          
      考核辦公室負責對全院執業醫師定期考核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考核結果及醫師注冊數據匯總,上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二、考核對象和時限
          
      (一)考核對象為依法取得醫師資格,經注冊在本院執業的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醫師類別為臨床、中醫(包括中醫、民族醫、中西醫結合)、口腔和公共衛生。
          
      (二) 醫師定期考核每兩年為一周期。在考核周期內,擬變更執業地點或有《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七條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銷執業證書的醫師,提前進行考核。醫師在考核周期內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考核的認定為考核不合格。
          
      (三)每年對執業注冊滿兩年的醫師進行考核,一般在本年度的12月開始,至次年的2月底前完成,3月底前將《醫師定期考核結果登記表》,報送至注冊機關,并將考核結果書面通知其本人。在考核周期內,考核不合格需再次考核,擬變更執業地點或有《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七條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銷執業證書的醫師,應當由醫院醫務科通知考核委員會辦公室提前進行考核。
          
      三、考核內容和標準
          
      (一)考核內容
          
      醫師定期考核內容分為三個部分:工作成績考核、職業道德評定和業務水平的測評。對從事母嬰保健工作醫師的考核還應包括《母嬰保健法》及其實施辦法規定的考核內容。
          
      工作成績考核內容包括:醫師執業過程中,遵守有關規定和要求,考核期內完成工作數量、質量和政府指令性工作情況。
          
      職業道德評定內容包括:醫師執業中堅持救死扶傷,“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以及醫德醫風、醫患關系、團結協作、依法執業情況以及衛生部《關于建立醫務人員醫德考評制度的指導意見(試行)》的規定等。
          
      業務水平測評內容包括:業務水平考核根據執業醫師的級別、類別和專業區別對待,重點測評法律法規和“三基”(基本知識、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以及學習和掌握新知識、新理論、新技術和新方法的能力。業務水平測評分為臨床基本技能操作考核和衛生法規、專業知識綜合筆試考核兩部分。
          
      (二)考核標準:
          
      1、工作成績和職業道德
          
      (1)與考核醫師上一年度考核情況及平時考核、考評結果相結合進行。
          
      (2)建立健全的工作成績和職業道德考評制度,作為對醫師進行職業道德評定的依據。
          
      (3)工作成績、職業道德考核由考核醫師所在科室負責提出評定意見,報人事科進行復核。
          
      2、業務水平測評
          
      業務水平測評可以采用以下幾種形式:
          
      (1)個人述職;

      (2)有關法律、法規考核或考試;

      (3)相關專業知識考核;

      (4)相關專業技能操作考試;

      (5)檢查其本人書寫的醫學文書;
          
      (6)患者評價和同行評議;
          
      (7)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形式。
          
      具體要求按省衛生廳醫師定期考核標準進行。
          
      四、考核程序和方式
          
      (一)考核實施前
          
      1、考核辦公室于考核日前60日將考核事宜通知需接受定期考核的醫師,同時上報醫師注冊機關。
          
      2、醫師注冊機關在接到上述報告10日內向考核辦公室提供名單內醫師考核周期內行政處罰情況。
          
      (二)考核實施
          
      考核程序包括簡易程序和一般程序。
          
      1、簡易程序
          
      (1)具有5年以上執業經歷,考核周期內有良好行為記錄的;
          
      (2)具有12年以上執業經歷,在考核周期內無不良行為記錄的;
          
      (3)具有副主任醫師及以上技術職務者,在考核周期內無不良行為記錄的;
          
      (4)醫師離退休后由本單位返聘,在考核周期內無不良行為記錄的。
          
      對符合簡易程序考核的醫師,由本人從工作成績、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三個方面書寫述職報告,所在科室在《醫師定期考核表》上簽署評定意見,由人事科進行復核,報院考核辦公室審核批準。
          
      2、對采取一般程序考核的醫師,先由其從工作成績、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三個方面書寫述職報告,科室對其進行工作成績、職業道德評定,在《醫師定期考核表》上簽署評定意見,并于業務水平測評日前30日報人事科復核;復核合格后,考核委員會辦公室組織進行業務水平測評。
          
      (三)考核實施后
          
      1、考核辦公室考核結束后30日內,將《醫師定期考核結果登記表》和《醫師定期考核表》反饋考核委員會,并通知醫師本人;同時按要求將《醫師定期考核結果登記表》報衛生主管部門備案。
          
      2、被考核醫師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結果30日內,向考核辦公室提出復核申請。考核辦公室應當在接到復核申請之日起30日內組織對醫師考核結果進行復核,并將考核意見書面通知醫師本人。
          
      五、執業行為和考核結果記錄
          
      (一)考核辦公室要為被考核醫師建立醫師定期考核檔案,按《醫師定期考核檔案》填表及歸檔說明建立醫師檔案,將醫師執業行為記錄(包括良好行為和不良行為)及《醫師定期考核表》及時存入其檔案中。檔案的建立和日常的管理由醫院醫務科負責。
          
      良好行為記錄包括醫師在執業過程中受到縣級以上的獎勵、表彰,完成政府指定性任務及取得的技術成果等;不良行為記錄包括因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診療規范、常規受到的行政處罰、處分,以及發生的醫療事故等。
          
      醫師定期考核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績、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中任何一項不能通過評定或測評的,或有《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所列情形之一的,即為不合格。
          
      (二)每次考核結束后30日內,醫院考核辦公室及時將被考核醫師的《醫師執業證書》報送到注冊機關。如考核不合格,經培訓3-6個月后再次進行考核,如再次考核仍不合格,則由衛生行政部門注銷其執業注冊,收回其《醫師執業證書》。
           
      七、監督管理
          
      醫院醫師定期考核委員會負責監督考核辦公室的考核工作,在考核辦公室考核工作結束一周內,對醫師定期考核的資料進行隨機抽查。對考核辦公室違反《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將依據《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至第三十一條等有關規定報請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給予嚴肅處理。


      篇二:醫師定期考核實施方案

      為加強醫師執業管理,規范醫師執業行為,提高我院執業醫師技術水平和職業道德水平,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衛生部《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和山東省《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及相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組織領導,醫院成立醫師考核委員會,人員如下:
            
      主任委員:李良增
            
      副主任委員:劉新濤  孫步策     
           
      委      員:宋會臻  張傳友  王衛紅  史春青  張  新  宋洪寬  石華序  李  強  馬克強  張  麗  周曉峰              
          
      醫師考核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在醫務科,李強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醫師定期考核的組織和實施。
          
      二、醫師定期考核制度
          
      (一)醫師考核工作在醫院考核委員會指導、檢查、監督下規范進行。
          
      (二)考核工作堅持客觀、科學、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凡考核人員與考核對象有利害關系,可以向考核部門申請回避。
          
      (三)醫院考核委員會應履行職責,做到有計劃有步驟的完成對每位在職醫師職業道德、工作成績、業務水平和執業行為進行定期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上報衛生局醫政科。
          
      (四)考核時嚴禁弄虛作假、濫用職權、徇私舞弊;
          
      (五)嚴禁參加考核的人員索要或者收受財物;嚴禁用賄賂或欺騙手段取得考核結果,否則一經證實,本考核周期不合格。
          
      (六)凡在規定的時間里不能參加考核的,必須向考核委員會提出正當理由,由考核委員會另行安排時間考核,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考核的,或者擾亂考核秩序的,本考核周期不合格。
          
      三、考核對象
          
      (一)凡依法取得執業資格并注冊的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均為考核對象。
          
      (二)按考核類別分為臨床、中醫(包括中醫、中西醫結合等)、口腔和公共衛生。
          
      (三)新進醫師自進入本院始滿兩年開始考核。
          
      四、考核內容
          
      (一)醫師工作成績考核的基本內容包括:能否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是否完成醫院和上級部門指令性工作;考核期內完成工作數量、質量,個人論文發表、科研立項、新技術新項目開展情況等;能服從衛生行政部門的調遣和本機構的安排,及時完成相關任務。
          
      (二)醫師職業道德考核的基本內容應當包括:醫師恪守職業道德、遵守醫德規范情況,以及工作作風、醫患關系、團結協作情況等。
          
      (三)醫師業務水平考核的基本內容應當包括:醫師掌握醫療衛生管理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應用本專業的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基本技能解決實際的能力以及學習和掌握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和新方法的能力。執業醫師要能獨立處理本專業常見病、多發病、一般急癥和常用專業技術問題;執業助理醫師在執業醫師的指導下能處理上述問題。測評可以采用以下一種或幾種形式:
          
      1、個人述職;
          
      2、有關法律、法規、專業知識的考核或考試以及技術操作的考核或考試;
          
      3、對其本人書寫的醫學文書的檢查;
          
      4、患者評價和同行評議;
          
      五、考核實施與管理
          
      (一)集中考核
          
      醫師定期考核每兩年為一個周期,業務水平的測評于第二年的10月至11月集中考核,考核委員會應當于定期考核日前60日通知需要接受定期考核的醫師。
          
      (二)具體實施時間
          
      9月10日前,醫務科應將考核醫師的基本信息表(連同Excel電子版)匯總、建檔。
          
      10月10日前,完成醫師工作成績、職業道德評定,在《醫師定期考核表》上簽署評定意見。
          
      11月10日前,完成業務水平測評。
          
      11月20日前,對醫師做出考核結論,并在《醫師定期考核表》上簽署意見,將醫師考核結果錄入考核管理系統,將《醫師定期考核匯總表》(連同Excel電子版)報送至衛生局醫政科。對有違反《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列舉情形的要提供相關材料。
          
      12月5日前,將被考核醫師的《醫師執業證書》報送至衛生局醫政科。
          
      12月20日前,衛生局醫政科應當將考核機構的考核結果記入《醫師執業證書》的“執業記錄”欄,并錄入醫師執業注冊信息庫,完成醫師考核結果在《醫師執業證書》上的記錄工作。
          
      (三)在考核周期內,擬變更執業地點的或者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罰,但未被吊銷執業證書的醫師,應當提前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可以辦理執業地點變更手續
          
      1、違反衛生行政規章制度或者技術操作規范,造成嚴重后果的;
          
      2、由于不負責任延誤急危病重患者的搶救和診治,造成嚴重后果的;
          
      3、在發生的醫療事故中負有完全或主要責任的;
          
      4、未經親自診查、調查,簽署診斷、治療、流行病學等證明文件或者有關出生、死亡等證明文件的;
          
      5、隱匿、偽造或者擅自銷毀醫學文書及有關資料的;
          
      6、使用未經批準使用的藥品、消毒藥劑和醫療器械的;
          
      7、不按照規定使用麻醉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和放射性藥品的;
          
      8、未經患者或者其家屬同意,對患者進行實驗性臨床醫療的;
          
      9、泄露患者隱私,造成嚴重后果的;
          
      10、利用職務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財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11、發生自然災害、傳染病流行、突發重大傷亡事故以及其他嚴重威脅人民生命健康的緊急情況時,不服從衛生行政部門調遣的;
          
      12、發生醫療事故或者發現傳染病疫情,患者涉嫌傷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規定報告的。
          
      六、執業記錄與考核程序
          
      (一)實行醫師行為記錄制度。醫師行為記錄分為良好行為記錄和不良行為記錄。
          
      1、良好行為記錄應當包括醫師在執業過程中受到的獎勵、表彰、完成醫院及上級部門按排的指令性任務、取得的技術成果等;
          
      2、不良行為記錄包括因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診療規范、常規受到的行政處罰、處分,以及發生的醫療事故等。
          
      (二)醫師行為記錄作為醫師定期考核的依據之一,醫院建立醫師定期考核檔案,將醫師執業行為記錄(包括良好行為和不良行為)及《醫師定期考核表》及時存入其檔案中。
          
      (三)考核程序分為一般程序和簡易程序。
          
      1、一般程序為:醫師根據本人的工作成績、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三個方面書寫述職報告,由醫院考核委員會對其進行工作成績、職業道德評定,在《醫師定期考核表》上簽署評定意見,并對其進行業務水平測評。最后綜合評定意見及業務水平測評結果,對醫師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考核結論。業務水平測評可采用以下形式:
          
      (1)個人述職;
          
      (2)有關法律、法規考核或考試;
          
      (3)相關專業知識考核;
          
      (4)相關專業技能操作考試;
          
      (5)檢查其本人書寫的醫學文書;
          
      (6)患者評價和同行評議。
          
      2、簡易程序為:醫師根據本人的工作成績、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三個方面書寫述職報告,由醫院考核委員會在《醫師定期考核表》上簽署意見,對醫師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考核結論。不進行業務水平測評。
          
      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醫師定期考核執行簡易程序:
          
      (1)具有5年以上執業經歷,考核周期內有良好行為記錄的;
          
      (2)具有12年以上執業經歷,考核周期內無不良行為記錄的;
          
      (3)具有副主任醫師及以上技術職務,考核周期內無不良行為記錄的;
          
      (4)醫師離退休后由本單位返聘,在考核周期內無不良行為記錄的。
          
      (5)其他醫師定期考核按照一般程序進行。
          
      七、考核結果
          
      (一)考核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績、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中任何一項不能通過評定或測評的,即為不合格。
          
      (二)醫師在考核周期內按規定通過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或通過晉升上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考試,可視為業務水平測評合格,考核時僅考核工作成績和職業道德。
          
      (三)對考核不合格的醫師,將暫停執業活動3個月至6個月,并接受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暫停執業活動期滿,由考核委員會進行再次考核。對考核合格者,允許其繼續執業,但該醫師在本考核周期內不得評優和晉升;對再次考核不合格的,由衛生行政部門注銷注冊,收回醫師執業證書。
          
      (四)考核委員會綜合評定意見及業務水平測評結果,對醫師做出考核結論,在《醫師定期考核表》上簽署意見,并將醫師考核結果按單位匯總,填寫匯總表,在定期考核工作結束后30日內報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六)被考核醫師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結果之日起30日內,向考核委員會提出復核申請。考核委員會應當在接到復核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醫師考核結果進行復核,并將復核意見書面通知醫師本人。
          
      (五)醫師在考核周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委員會應當認定為考核不合格:
          
      1、在發生的醫療事故中負有完全或主要責任的;
          
      2、未經醫院或者衛生行政部門批準,擅自在注冊地點以外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進行執業活動的;
          
      3、跨執業類別進行執業活動的;
          
      4、代他人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5、在醫療衛生服務活動中索要患者及其親友財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6、索要或者收受醫療器械、藥品、試劑等生產、銷售企業或其工作人員給予的回扣、提成或者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7、通過介紹病人到其他單位檢查、治療或者購買藥品、醫療器械等收取回扣或者提成的;
          
      8、出具虛假醫學證明文件,參與虛假醫療廣告宣傳和藥品醫療器械促銷的;
          
      9、未按照規定執行醫院感染控制任務,未有效實施消毒或者無害化處置,造成疾病傳播、流行的;
          
      10、故意泄漏傳染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密切接觸者涉及個人隱私的有關信息、資料的;
          
      11、未依法履行傳染病監測、報告、調查、處理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
          
      12、考核周期內,有一次以上醫德考評結果為醫德較差的;
          
      13、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考核,或者擾亂考核秩序的;
          
      14、違反《執業醫師法》有關規定,被行政處罰的。
          
      八、有關要求
          
      各科室要高度重視醫師考核工作,要以此為契機,進一步加強對醫師執業的管理,規范醫師的執業行為,提高醫師素質,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


      篇三:醫師定期考核實施方案

      根據國家衛生部《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省衛生廳《山東省〈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現就做好我市20XX年醫師定期考核工作擬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考核對象

      20XX年度的醫師定期考核工作于 3月1日啟動。考核對象為依法取得醫師資格,并經注冊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工作的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醫師類別為臨床、中醫(包括中醫、民族醫、中西醫結合)、口腔和公共衛生。考核內容為20XX年12月31日以前在市衛生局注冊醫師(不含20XX年注冊的)20XX、20XX兩年內的執業情況。其中,擬變更執業地點或有《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七條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銷執業證書的醫師,由其所在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向考核機構提出申請進行提前考核。醫師在考核周期內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考核的認定為考核不合格。

      二、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包括工作成績、職業道德評定和業務水平測評三項。工作成績、職業道德評定由醫師所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負責;業務水平測評由考核機構負責。對從事母嬰保健工作醫師的考核還應包括《母嬰保健法》及其實施辦法規定的考核內容。業務水平考核應根據執業醫師的級別、類別和專業區別對待,重點測評法律法規和“三基”(基本知識、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以及學習和掌握新知識、新理論、新技術和新方法的能力。

      三、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包括簡宜程序和一般程序。考核機構須于考核前30日通知被考核醫師。

      (一)對具有5年以上執業經歷并在考核周期內有良好行為記錄的醫師,或具有12年以上執業經歷并在考核周期內無不良行為記錄的醫師,采取簡宜程序考核。良好行為記錄包括醫師在執業過程中受到縣級以上的獎勵、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務及取得的技術成果等;不良行為記錄包括因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診療規范、常規受到的行政處罰、處分,以及發生的醫療事故等。對符合簡宜程序考核的醫師,先由本人從工作成績、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三個方面寫出述職報告,由執業注冊所在機構在《醫師定期考核表》上簽署意見后,報考核機構審核,不再進行筆試。

      (二)對其他醫師采取一般程序考核。對采取一般程序考核的醫師,先由其從工作成績、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三個方面寫出述職報告,執業注冊所在機構對其進行工作成績、職業道德評定,在《醫師定期考核表》上簽署評定意見,并于業務水平測評日前30日報考核機構復核,考核機構按《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組織進行業務水平測評。其中,筆試時間定于4月10日上午進行,各考核機構自行安排考場;其他方式的業務水平測評由各考核機構自行安排,于4月10日下午至4月11日進行。

      四、考核結果

      醫師定期考核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績、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中任何一項不能通過評定或測評的,或有《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所列情形之一的,即為不合格。4月20日前各考核機構將《醫師定期考核結果登記表》(樣式見附件1),送達被考核醫師執業所在機構,并將考核結果書面通知被考核人(通知書樣式見附件2)。各考核機構于4月26日至4月30日將《醫師定期考核結果登記表》(樣式見附件1)、20XX年度醫師定期考核報表(見附件3)、醫師定期考核表(樣式見附件4)上報到市衛生局衛生監督處,上述兩種表格各縣市區、開發區衛生局也要同期上報。

      考核結束后30日內,由醫師注冊所在機構及時將被考核醫師的《醫師執業證書》報送到注冊機關,由注冊機關在其“執業記錄”欄加蓋“××年××月至××年××月考核合格(或不合格)”字樣印章,并將考核結果錄入醫師執業注冊信息庫。如考核不合格,經培訓3-6個月后再次考核合格者,在其《醫師執業證書》“執業記錄”欄加蓋“××年××月考核合格”字樣印章。如再次考核仍不合格,則注銷其執業注冊,收回其《醫師執業證書》。

      五、考核機構及分工

      經研究決定,由濰坊市人民醫院等31家醫療、預防和保健機構承擔市衛生局的醫師定期考核任務。具體分工如下:

      (一)濰坊市人民醫院。負責濰坊眼科醫院、濰坊同心醫院、山東濰坊伽瑪刀治療研究中心、濰坊口腔醫院新華分院、濰坊市榮復軍人醫院、濰坊市奎文區婦幼保健院、濰坊市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防治所、濰坊市皮膚病防治所、奎文許光琴婦科診所、濰坊市市直機關醫院、濰坊醫學院整形外科醫院、北京伊濟源面神經學研究院濰坊面神經醫院、濰坊東方骨科醫院、濰坊肛腸外科醫院、奎文李儲忠醫療美容診所、山東省濰坊衛生學校衛生室、山東省濰坊衛生學校口腔醫院、奎文海大醫療美容門診部、濰坊醫學院校醫院、奎文鄭中華牙科診所、奎文孫雷口腔診所、奎文李月軍口腔診所、奎文魏占榮口腔診所、奎文魏占山口腔診所、濰坊市第四人民醫院大柳樹分院、濰城劉承禮口腔診所、奎文章和平口腔門診部、高新韓曉文口腔診所、濰城劉永勝口腔診所、濰城周海祥醫療美容診所。

      (二)濰坊醫學院附屬醫院。負責濰坊口腔醫院、濰坊哮喘病醫院、濰坊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奎文長河口腔診所、濰坊市第六人民醫院、濰坊市腦科醫院、濰坊市皮膚病防治所和平路門診部、濰坊市濰城區婦幼保健站、濰坊市中心血站血液病治療中心、濰坊牙科醫院福壽街門診部、奎文陳桂娥口腔診所、奎文口腔門診部、濰坊口腔醫院福壽街門診部、濰坊市精神衛生中心市區分院、濰城周慶順口腔診所、經濟區鄭福光口腔診所、奎文趙素霞醫療美容診所、濰城朱運祥口腔診所、濰城周曉鵬口腔診所、高新王業常口腔診所、高新范新芳口腔診所、高新王守美口腔診所、濰坊口腔醫院北宮街口腔門診部。

      (三)坊子區人民醫院。負責本單位和濰坊心臟病醫院、坊子區仁康醫院、坊子王素菊口腔診所、坊子區皮膚病防治站、坊子區婦幼保健站。

      (四)寒亭區人民醫院。負責本單位和寒亭區皮膚病防治院、寒亭區婦幼保健院、寒亭王偉林口腔診所、寒亭李永政口腔診所、寒亭郭蘭口腔診所、寒亭周建華口腔診所、寒亭營春平口腔診所。

      (五)青州市人民醫院。負責本單位和青州市結核病防治所、青州市皮膚病防治站、山東省益都衛生學校附屬醫院、濰坊牙科醫院、青州眼科醫院、青州沙作軍口腔診所、青州吳軍興口腔診所。

      (六)諸城市人民醫院。負責本單位和諸城市皮膚病防治站、諸城市口腔醫院、諸城曹培森口腔診所、諸城葛濟清口腔診所、諸城張永奎口腔診所、諸城趙榮明口腔診所、諸城朱世偉口腔診所、諸城市精神衛生中心、諸城黃清德口腔診所、諸城張宏琦口腔診所。

      (七)壽光市人民醫院。負責本單位和壽光市皮膚病防治站、壽光光明眼科醫院、壽光王增剛牙科診所、壽光市慢性病防治所、壽光市結核病防治所、壽光光明眼科醫院圣城街診所、壽光市口腔醫院、壽光光明眼科醫院渤海路診所、壽光市人民醫院環翠花園門診部、壽光鄭中慶口腔診所、壽光魏光永口腔診所、壽光魏永明口腔診所、壽光劉培春口腔診所。

      (八)安丘市人民醫院。負責本單位和安丘市皮膚病防治站、安丘市眼科醫院、安丘岳建平口腔診所、安丘張玉武口腔診所、安丘陳海星口腔診所。

      (九)高密市人民醫院。負責本單位和高密市皮膚病防治站、高密市結核病防治所。

      (十)昌邑市人民醫院。負責本單位和昌邑市皮膚病防治站、昌邑市人民醫院城東分院。

      (十一)臨朐縣人民醫院。負責本單位和臨朐縣婦幼保健站、臨朐縣朐山醫院、臨朐縣皮膚病防治站、臨朐縣海浮山醫院、臨朐王紹升口腔診所、臨朐陳方明口腔診所。

      (十二)昌樂縣人民醫院。負責本單位和昌樂縣婦幼保健院、昌樂縣皮膚病防治站、昌樂高新明口腔診所、昌樂甄永強口腔診所、昌樂田秀珍口腔診所。

      (十三)濰坊濱海經濟開發區人民醫院。負責本單位和海化海盟口腔診所、濰坊海洋化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婦幼保健站。

      (十四)臨朐縣中醫院。負責本單位和臨朐縣婦幼保健院、臨朐糖尿病醫院。

      (十五)濰坊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濰坊市第二人民醫院、濰坊市市立醫院、濰坊市腫瘤醫院、青州市婦幼保健院、諸城市婦幼保健院、壽光市婦幼保健院、高密市婦幼保健院、昌邑市婦幼保健院、安丘市婦幼保健院、青州市中醫院、壽光市中醫院、安丘市中醫院、高密市中醫院、昌邑市中醫院、昌樂縣中醫院負責本單位。

      六、組織領導

      市衛生局成立醫師定期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市醫師定期考核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和指導,對考核機構考核情況進行抽查并對考核結果進行復核。

      組  長:孟慶陽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副組長:趙金順   衛生監督處主任

      成  員:宿希龍   衛生監督處副主任

      張建科   衛生監督處副主任

      劉豐東   衛生監督處支部副書記

      劉洪庭   衛生監督處副主任

      張曉靜   中醫科副科長

      王  勇   衛生監督處監督四科科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衛生局衛生監督處,宿希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篇四:醫師定期考核實施方案

      一、考核委員會、考核組及其工作職責

      1、考核委員會

      職 責:負責制定醫師考核工作制度,負責醫師定期考核的組織、實施、檢查、指導,確定考核評定結果,保證考核工作規范進行。

      2、工作成績考核組:

      職 責:負責本院醫師工作成績及良好記錄的考核。

      3、職業道德評定組:

      職 責:負責本院職工不良記錄與職業道德評定。

      4、業務水平測評組:

      職 責:負責本院執業(助理)醫師及市衛生局規定的其它醫療衛生單位的醫師“三基”、“四新”業務知識筆試和操作技能考核。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

      工作成績考核組、職業道德評定組,必須按要求對執業注冊地點在本機構的醫師進行工作成績、職業道德評定,在《醫師定期考核表》上簽署評定意見,并于業務水平測評日前30日將評定意見報業務水平測評組。進行工作成績、職業道德評定應當與醫師年度考核情況相銜接。業務水平測評小組應當先對報送的評定意見進行復核,然后對參加定期考核的醫師進行業務水平測評,并在《醫師定期考核表》上簽署意見。

      二、考核規則

      (一)醫師定期考核每兩年為一個周期。

      (二)考核對象:依法取得醫師資格,經注冊在本院執業的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含臨床、中醫、口腔和公共衛生類別醫師、退休返聘醫師)。并負責市疾控中心、荻海醫院、結防所、皮防站、玲瓏醫院、張立群醫院、各鎮衛生院、社會醫療機構、廠企醫療室、個體西醫診所、衛生站臨床類醫師和口腔類醫師的定期考核工作。

      (三)考核堅持客觀、科學、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四)考核工作接受市衛生局的委托和監督,并向開平市衛生局報告考核工作情況及醫師考核結果。

      三、考核方式及管理

      醫師定期考核包括業務水平測評、工作成績和職業道德評定。

      (一)工作成績和職業道德:

      1、與考核醫師上一年度考核情況及平時考核、考評結果相結合進行。

      2、建立健全的工作成績和職業道德考評制度,作為對醫師進行職業道德評定的依據。

      3、工作成績、職業道德考核由考核醫師所在科室負責提出評定意見,分別報人事科、醫院辦公室負責進行復核。市其他醫療單位指定在我院進行考評的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由其所在單位完成工作成績和職業道德評定,在《醫師定期考核表》上簽署評定意見,并于業務水平測評日前30日將評定意見報我院考核機構。

      4、考核時間:考核周期第二年的6—9月為考核時間。其中,6—8月為工作成績和職業道德評定時間,9月為業務水平測評時間。考核機構須于定期考核日前60日通知需要接受定期考核的醫師。

      (二)業務水平測評:根據執業醫師的級別、類別和專業區別對待,重點測評法律法規和“三基”(基本知識、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以及學習和掌握新知識、新理論、新技術和新方法的能力。

      1、業務水平測評由以下一種或幾種形式結合進行:

      (1)個人述職; 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

      (2)有關法律、法規、專業知識的考核或考試以及技術操作的考核或考試;

      (3)對其本人書寫的醫療文書的檢查;

      (4)患者評價和同行評議;

      (5)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形式。

      2、業務水平測評的管理

      (1)每年9月份進行業務水平測評。

      (2)由醫務科負責組織。

      (3)以上第1條第(2)、(3)款為考核重點,每年有側重地安排考核或考試。

      (三)考核結論:

      1、考核委員會綜合評定意見和業務水平測評結果,對醫師做出考核結論。

      2、考核醫師名單于每年6月1日前公布。考核結果于每年10月30日前報市衛生局備案,并張榜公布考核結果。

      3、對因變更執業地點的或者有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七條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銷執業證書的醫師,提前進行考核。

      四、執業記錄與考核程序

      (一)醫院實行醫師行為記錄制度。醫師行為記錄分為良好行為記錄和不良行為記錄。( )

      1、良好行為記錄:醫師在執業過程中受到的醫院及各級政府和衛生主管部門獎勵、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務的個人,取得市廳級技術成果的第1-3名作者及省部級技術成果的作者等;

      2、不良行為記錄:因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規和診療規范常規受到的行政處罰、處分,以及發生的醫療事故等。

      (二)醫師行為記錄作為醫師考核的依據之一。

      (三)醫師定期考核程序:

      1、一般程序:按第三條規定進行的考核。

      2、簡易程序:本人書寫述職報告,所在科室簽署意見,報人事科審核。

      (四)符合下列條件的醫師定期考核執行簡易程序:

      1、具有5年以上執業經歷,考核周期內有良好行為記錄的;

      2、具有12年以上執業經歷,在考核周期內無不良行為記錄的;

      3、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醫師定期考核按照一般程序進行。

      五、考核結果

      (一)考核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績、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中有一項不能通過評定或測評的,即為不合格。 醫學.教育網收集整理

      (二)醫師在考核周期內按規定通過國家組織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或通過晉升上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考試的,視為業務水平測評合格。

      (三)考核醫師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結果之日起30日內,向人事科提出復核申請。醫院在接到復核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醫師考核結果進行復核,并將復核意見書面通知醫師本人。

      (四)對考核不合格的醫師,醫院將參照市衛生局的處理意見執行。(處理規定:暫停執業活動3個月至6個月,并接受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暫停執業活動期滿,由醫院再次進行考核。對考核合格者,允許其繼續執業,但該醫師在本考核周期內不得評優和晉升;對考核不合格的,由衛生行政部門注銷注冊,收回醫師執業證書)。

      (五)根據《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規定,醫師在考核周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考核不合格:

      1、在發生的醫療事故中負有完全或主要責任的;

      2、未經所在機構或者衛生行政部門批準,擅自在注冊地點以外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進行執業活動的;

      3、跨執業類別進行執業活動的;

      4、代他人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5、在醫療衛生服務活動中索要患者及其親友財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6、索要或者收受醫療器械、藥品、試劑等生產、銷售企業或其工作人員給予的回扣、提成或者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7、通過介紹病人到其他單位檢查、治療或者購買藥品、醫療器械等收取回扣或者提成的;

      8、出具虛假醫學證明文件,參與虛假醫療廣告宣傳和藥品醫療器械促銷的;

      9、未按照規定執行醫院感染控制任務,未有效實施消毒或者無害化處置,造成疾病傳播、流行的;

      10、故意泄漏傳染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密切接觸者涉及個人隱私的有關信息、資料的;

      11、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醫師未依法履行傳染病監測、報告、調查、處理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

      12、考核周期內,有一次以上醫德考評結果為醫德較差的; 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

      13、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考核,或者擾亂考核秩序的;

      14、違反《執業醫師法》有關規定,被行政處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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