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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調解員培訓方案

      發布日期:2016-03-16  發布員:濟南慶典公司

      篇一:人民調解員培訓方案

      一、做好“三農”的調解工作,促進新農村建設

      解決農村穩定和發展的關鍵在加強法治。加強農村法制建設,更加顯示人民調解制度的優勢。琿春市在“平安琿春”創建中充分認識了人民調解的重要性,加大了對法律、法規和黨的政策的宣傳力度,提高了對因“三農”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調解工作的主動性。

      二、落實“三項措施”采取多種形式培訓人民調解員,促進新農村建設

      為進一步提高社區人民調解員的政策、理論和法律水平,提高調解技能,確保人民調解工作有效開展,最大限度地將各類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琿春市司法局落實“三項措施”采取多種形式培訓人民調解員;三項措施:一是將人民調解工作經費納入到市財預算,今年我局爭取人民調解工作經費3萬元。二是制定培訓方案,成立領導小組,監督指導人民調解培訓工作。三是印發培訓資料,聘請有的老師授課,我們將人民調解若干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司法部關于加強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意見;省領導在全省人民調解工座談會上的講話等有關資料編印成冊發給每調解員。

      今年我市采取了集中培訓、以會代訓、普遍輪訓、調解員現場示范、召開現場會等形式,對人民調解員進行了培訓。3月11日—3月17日,敬信鎮、春化鎮、哈達門鄉、密江鄉由司法所組織對所屬人民調解員進行了普遍輪訓。3月20日,三家子鄉、楊泡鄉、近海街召開調解委員會現場會由調解員實例調解,當事人介紹感受,使調解員感想很大。3月21日由司法局組織市區3個街道所屬的67名人民調解員在市委黨校進行了集中培訓。副局長金英姬進行了培訓動員,局長金德煥做了培訓總結,培訓班聘請了市法院民二庭庭長李忠日講解了調解協議在訴訟中的作用。黨校法律講師講解了土地法有關內容。由被省廳表彰的楊泡鄉楊木林子村調委會主任介紹了經驗,基層科人員就人民調解若干規定進行了輔導。日前,我市已結束了人民調解員的培訓工作,680名人民調解員得到了培訓,進一步促進了人民調解工作的全面開展,提高了調解員的素質,使培訓取得了明顯成效。

      三、市委、市政府狠抓人民調解工作落實,促進新農村建設

      (一)統一思想,形成共識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人民調解工作,今年市委、市政府把人民調解委員會規范化建設列入到年度重點工作之一,作為創建平安琿春和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來抓落實,4月10日市委,市政法委,市政府在三家子滿族鄉召開鄉鎮(街道)一把手參加的人民調解工作調度會,市委副書記親自部署人民調解工作,全市鄉鎮(街道)村(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要全部達到“五有”、“四落實”。對標識牌的制作、印章的刻制和人民調解員的報酬,做了硬性規定,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向每個人民調解委員會投入1000.00元的標準,保障“五有”的完成,各鄉鎮街道要根據自己的實際,必須解決調解員的報酬問題,不能解決人民調解員報酬的單位要追究一把手的責任。

      (二)整合力量,落實責任

      我市為加強人民調解工作力量,健全和完善了鄉鎮黨委政府,街道辦事處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負實責的工作制度,改變了由司法局單打獨斗抓調解工作的狀況實現了黨委、政府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確保收到實效。

      四、建立堅持預防為主的調解機制,促進新農村建設

      科學地把握民間糾紛的規律,不斷總結經驗,建立因人預防、因地預防、因事預防、因時預防等預防機制。建立健全多樣化、多層次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并相互配合、協調發揮作用。為加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整合有關部門力量,發揮維穩、綜治、信訪、司法、公安、檢察、法院等有關部門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中的整體優勢,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進一步化解矛盾糾紛,減少不安定因素,預防和減少群體性事件的發生,全力維護社會穩定,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決定建立琿春市矛盾糾紛排查協作機制,并成立協作機制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市委副書記任組長,市委政法委書記和副市長任副組長,成員由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信訪局副局長、市司法局副局長、市公安局副局長、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市法院副院長、琿春林業局政法委副書記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司法局。

      通過市委、市政府狠抓人民調解工作的落實,我市的人民調解委員會規范化建設取得了實質性發展,人民調解委員會的面貌發生了根本的變化,在維護社會穩定和平安琿春的建設中必將發揮應有的作用。


      篇二:人民調解員培訓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工作的規范化水平,提高廣大人民調解員的政治、業務素質,切實增強人民調解組織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能力水平,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第一道防線”的作用,區司法局決定在全區范圍內開展人民調解員培訓活動。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認真貫徹落實《人民調解法》為主線,全面加強人民調解組織建設、隊伍建設、業務建設和制度建設,提高調解員隊伍素質,規范調解工作程序,使廣大人民調解員能夠熟練掌握和運用常用法律、法規解答、調處一般社會矛盾糾紛,進一步提高化解疑難、復雜矛盾糾紛的能力,提高人民調解的影響力和社會公信力,促進人民調解工作全面發展。

      二、培訓對象

      全區鎮(街道)、村(社區)兩級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專職調解員及“老娘舅”調解員。

      三、培訓內容

      1、調解技巧及《人民調解卷宗》的制作;

      2、基層調解工作常見矛盾糾紛化解實務。

      四、培訓方式

      以鎮(街道)為單位,根據培訓需求劃分區域進行培訓,每個區域半天,培訓地點為鎮(街道)會議室,具體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五、有關要求

      請各鎮(街道)司法所認真總結本轄區內易發矛盾糾紛的類型,根據社會矛盾糾紛的特點,上報授課需求。區司法局將根據各鎮(街道)的授課需求,與區法院聯系安排相應的法官進行授課。


      篇三:人民調解員培訓方案

      根據20XX年福清市司法行政工作會議安排部署,要切實抓好人民調解員培訓工作,進一步提高人民調解員的業務素質和依法辦事能力,著力培養人民調解員科學處理各種社會矛盾糾紛,使人民調解工作不斷適應新形勢,增強人民調解員的業務能力和素質能力,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的職能作用,現制定玉屏街道20XX年人民調解員培訓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適應維護社會穩定大局的需要,促進社會和諧發展,堅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統一規劃,分級實施的工作思路,逐步實現人民調解員培訓工作的制度化和規范化,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質的人民調解員隊伍。

      二、工作目標

      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人民調解員培訓工作的目標:努力使全街道調解人員能夠明確新形勢人民調解工作改革的任務和要求,熟悉和掌握人民調解的基本程序和方法,規范制作人民調解協議書,并普遍掌握和解答一般民間糾紛常用的法律、政策知識;能夠較熟悉地運用法律知識調解疑難、復雜的民間糾紛,能夠力爭形成一支依法調解能力較強的基層調解員隊伍。

      三、培訓對象

      玉屏街道專職調解員、社區(村)調委會首席人民調解員。

      四、培訓時間

      培訓時間:具體時間另行確定。

      五、培訓內容

      培訓內容:學習《人民調解法》、《侵權責任法》。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統一思想。當前,社會正處于改革和發展的關鍵時期,社會經濟高速發展同時帶來諸多問題,矛盾糾紛涉及多域性、多方面、多層次,呈現出復雜性、多樣性和群體性特點,需要廣大人民調解員不斷提高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在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中發揮積極作用。

      2、學習《人民調解法》和《侵權責任法》,提高人民調解員的法律水平。

      3、加強思想政治教育,保證調解員的道德素質;加強與人民調解有關的文化知識學習,提高調解員的文化素質;加強人民調解工作先進經驗的總結和交流,進一步提高調解員的工作能力。


      篇四:人民調解員培訓方案

      20XX年是人民調解工作基層基礎年,同時也是規范人民調解工作和貫徹宣傳《人民調解法》的關鍵年。根據《人民調解法》和《關于進一步加強新時期人民調解 工作的意見》要求,為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工作的規范化水平,提高廣大人民調解員的政治、業務素質,切實增強人民調解組織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能力水平,充分 發揮人民調解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第一道防線”的作用,區司法局決定在全區范圍內開展人民調解員培訓活動。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 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全面貫徹落實《人民調解法》為主線,以開展法律服務“三進”、司法助理員崗位練兵為重點,全面加強人民調解組 織建設、隊伍建設、業務建設和制度建設,提高調解員隊伍素質,規范調解工作程序,使廣大人民調解員能夠熟練掌握和運用常用法規解答、調處一般民間糾紛,近 而提高化解疑難、復雜矛盾糾紛的能力,提高人民調解的影響力和社會公信力,促進人民調解工作全面發展。

      二、培訓對象

      全區鎮、村兩級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專職調解員,以及治安民間糾紛聯合調解室調解員。

      三、培訓內容

      1、區域矛盾糾紛特點分析及對策;

      2、《人民調解法》相關知識及調解文書制作;

      3、婚姻家庭常見矛盾糾紛化解實務;

      4、法律援助及相關法律常識。

      四、培訓方式

      以四個派出法庭和民一庭管轄范圍劃分,分為5個區域進行培訓,每個地區半天,培訓地點為派出法庭所在鎮,中心城區培訓地點在仁和鎮,具體時間安排另行通知。區域劃分如下:

      (一)后沙峪區域:李橋鎮、天竺鎮、南法信鎮、高麗營鎮、后沙峪鎮、空港街道

      (二)牛欄山區域:牛欄山鎮、馬坡鎮、北小營鎮、木林鎮、趙全營鎮、北石槽鎮

      (三)楊鎮區域:張鎮、楊鎮、大孫各莊鎮、龍灣屯鎮

      (四)李遂區域:南彩鎮、李遂鎮、北務鎮

      (五)中心城區:仁和鎮、光明街道、勝利街道、雙豐街道、旺泉街道、石園街道

      五、培訓要求

      (一) 培訓活動要與學習貫徹《人民調解法》相結合。此次培訓班是深入學習貫徹《人民調解法》的一項具體舉措,培訓過程中,我們將對全區《人民調解法》知識競賽進行部署,在《人民調解法》實施半年之際,掀起我區學習貫徹《人民調解法》的高潮。

      (二) 培訓活動要與司法所開展法律服務“三進”相結合。開展法律服務“三進”是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點,司法所和人民調解員是法律服務“三進”工作的主要力量。我們要通過此次培訓,全面提高法律服務“三進”工作的效率和質量。

      (三) 培訓活動要與司法助理員崗位練兵活動相結合。此次培訓活動是我區司法助理員崗位練兵的具體形式,參與授課的司法所長、助理員要積極對待,參加培訓的司法所長、助理員要認真觀摩,從中汲取經驗,提高工作中“說、講、調”等各方面能力。

      (四) 培訓活動要加強領導,狠抓落實,注重實效。為確保對人民調解員培訓工作取得實效,授課人員要認真準備培訓內容,各司法所要認真組織本地區人民調解員積極參加培訓,做好聽課筆記,力爭最佳培訓效果。


      篇五:人民調解員培訓方案

      一、指導思想:

      黨的十七大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賦予新的內涵,其中對人民調解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給人民調解工 作賦予了更大責任,為了做好這一工作,我們要建立一支專業性、責任高的人民調解員隊伍,并在調解工作中發揮戰斗力作用,將重大矛盾化解為小矛盾,將矛盾化 解在基成第一線,為和諧社會的建設保駕護航。

      二、組織機構

      進一步鞏固和加強社區調委會組織建設,提高調解組織的戰斗力,充分發揮社區調解組織作用,為民排“擾”解“難”,各社區居民委員會要確實保障人民調解員做好調解工作的時間,并提高調解員的調解能力。

      1、在街道矛盾糾紛調處中心、調解委員會的領導下,對人民調解的工作“本著居民群眾無小事、鈍化矛盾、方便群眾、注重實效”的工作原則,完善調解工作機制。

      2、各社區人民調解員要充分保證做人民調解工作的時間,同時要積極參與社區其他工作。

      三、培訓程序:

      由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陳文杰具體負責:

      1、制定培訓計劃,安排培訓時間。

      2、準備講課教案。

      3、做好簽到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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